关于2024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3号)、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68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24年我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工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见附件1),原工种取消的工勤人员,严格按现从事工种或相近工种参加考核。
二、申报条件
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过硬,职业道德素质良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初级工条件
新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转正定级后尚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的。
(二)申报中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15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13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三)申报高级工条件
1.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3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3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四)申报技师条件
1.工作年限满30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2.工作年限满25年,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5年以上。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或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
4.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可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工勤人员,经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审核,申报技师考核工作年限要求可提前5年。
三、资格审查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4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
州直单位、省驻甘南有关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到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602室)报名,各县(市)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资格审查和报名均由各县(市)人社局受理。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注明:兹有我单位××同志,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同意报名);(2)《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套印);(3)身份证复印件;(4)工资档案、低一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5)近期免冠照片两张(一张照片粘贴在工资档案复印件上,一张照片粘贴到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单位、姓名、申报工种、申报等级、联系电话,同时提供本人电子证件照片(白、红、蓝底均可),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个人姓名命名);(6)工作年限满20年,按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条件申报技师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并打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明。党校文凭提供学籍档案并由相关部门统一认定;(7)工作年限满20年,按获奖条件报考技师人员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按照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档案原件(复印件)、《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审批表》的依次顺序装档案袋。在档案袋上应注明:单位、姓名、申报工种、申报等级、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码。如因本人手机号码提供不实,或在工考考核期间发生变动,造成一些重要信息不能传达本人的,责任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2.各县(市)人社局、省驻甘南有关单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的同时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信息录入到《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人员按照申报等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进行排序,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单位领导和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县(市)人社局、省驻甘南有关单位报名结束后对近三年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2024年和202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信息汇总造表一并报送。
3.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要求,2024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费用不允许现场收取现金,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4.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人员,以及其他参加考试后因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作无效处理,已按合格比例核定的合格人员不再递补且缴纳的考核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省上通知要求,本年度继续采取网络在线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相关支持政策
(一)建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军队证书”),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证书(简称“机关证书”)贯通衔接机制。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在机关事业单位工种目录中根据从事工作岗位选择工种,按照以下办法换发机关证书,再逐级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晋升考核。
退役士兵持有初级工军队证书的,转正定级后直接换发初级工机关证书;持有中级工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10年时换发中级工机关证书;持有高级工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15年时换发高级工机关证书;持有技师军队证书的,待工作年限满20 年时,换发技师机关证书。对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已取得多个等级军队证书的,以安置后达到的累计工作年限为条件,逐级换发所有对应等级机关证书。工作年限“满”周年的确认时间截至考核年度12月31日。
(二)企业整体划转、调入和未持有军队证书退役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可以申报中级工考核。
(三)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工勤人员,处分未解除的,不得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
(四)对近三年内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人员即可确定为合格。考核当年和第二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加考核且无违纪人员即可确定为合格。
附件:
1.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种及收费标准
2.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审批表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